澎湃新闻消息,作为一名80后干部,湖南道县工业园原副主任吴昌海腐败时显得既高调又贪心。
他收受某企业老板27万元,直接用来买了一辆宝马车;在为该企业进驻工业园提供帮助时,他也不忘为自己谋私利,与企业签协议,每年要收服务工作经费80万元。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这个企业老板原来是个以项目名义搞合同诈骗的,最终被判了10年6个月;协议规定的80万元服务经费“打了水漂”,吴昌海因收受贿赂而投案自首。
道县人民法院近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7年10月27日,道县法院再审后,撤销了原一审对吴昌海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认定吴昌海犯受贿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受贿27万买宝马,每年还要收80万元的服务经费
2015年10月16日,道县工业园凯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荣瑞与道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办厂协议。工商资料显示,这是一家电子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为数据线、触屏膜等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王荣瑞在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及与道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办厂建设合同》时,作为道县工业园管委会的副主任吴昌海提供了帮助。
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早在2015年8月3日,王荣瑞便与吴昌海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自凯华电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启动(正式投入生产)后,由王荣瑞往后按自然年每年支付吴昌海服务工作经费80万元。
2015年10月份的一天,王荣瑞陪同吴昌海及其妻子何某燕到道县顺达名车馆看车,王荣瑞在名车馆交给吴昌海现金人民币2万元,吴昌海收下后即交钱订了一辆宝马车。
2015年11月21日上午,王荣瑞在道县道州宾馆门口交给吴昌海妻子何某燕25万元现金,何将钱收下后,交给了吴昌海。
判决书显示,吴昌海受贿之后,还玩了一个 “洗钱”的套路:他先将这25万元存入其外家四嫂的姐姐江某阳的农行账户内,再通过江某阳的银行账户转入其外家四嫂江某的农行账户内,随后,吴昌海用江某的农行卡刷卡28万元(其中包括王荣瑞送的25万元),用于交付宝马车的购车款。
一审免刑引质疑,原法院启动再审改判缓刑
然而好景不长。2016年年初,王荣瑞涉嫌合同诈骗,负罪潜逃。2016年3月14日上午9时,王荣瑞在山西省灵石县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在此之前的2016年2月2日,因王荣瑞资金紧张,吴昌海退给王3万元。因王荣瑞被抓,道县凯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至今未启动,吴昌海与王荣瑞签订的协议也未生效。
2016年3月22日,吴昌海到道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就在吴自首的第二天,王荣瑞主动交代了向吴昌海行贿的事实。
道县法院经审理认定:吴昌海受贿27万元,而其与王荣瑞签订协议索要每年80万服务工作经费(未遂)一事,因协议约定的条件未成且未生效,未遂数额又无法确定,不予认定。吴昌海自首并举报他人非法持有枪支犯罪,属立功。
2017年1月18日,道县法院一审以吴昌海犯受贿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吴昌海退的24万元赃款上缴国库。
一审“免刑”判决引发质疑。澎湃新闻搜索发现,2017年5月27日,王荣瑞合同诈骗案的多名受害人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索贿宝马车一台判免刑,道县法院太荒唐!》,质疑道县法院的一审判决量刑过轻。
2017年9月28日,道县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一审判决对吴昌海免予刑事处罚,量刑不当。再审中,原公诉机关提出:吴昌海与王荣瑞已达成了80万元的协议,对80万元索贿款项应以犯罪未遂论。
2017年10月27日,道县法院经再审后,认定吴昌海犯罪事实与原一审判决一致,并认定“80万元索贿款项”属犯罪未遂。法院对其改判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行贿者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2016年10月14日,道县法院一审以王荣瑞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退回其骗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125万元。
法院认定,王荣瑞先后以道县工业园凯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宿舍、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等项目重复发包给被害人何某元、周某德、王某生等人,骗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125万元。王荣瑞将上述款项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及个人消费等事项,合同到期后因无履约能力也无力退还保证金,负罪潜逃。
法院同时查明,2016年3月23日,王荣瑞主动交代了自己向吴昌海行贿30万元,但相关行贿事实并未被检方指控。
一审判决后,王荣瑞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2016年12月有12日,永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湖南一80后官员受贿买宝马再审判缓刑,一审免刑罚曾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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