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冈县(资料图)
海外网8月24日消息,当地时间24日,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判处当地一家企业赔偿两名前员工2583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53万元)。两名前员工此前控诉称,公司在超过三年的时间中要求他们昼夜连续工作,没有休息日,也不支付任何加班费。
据日本《每日新闻》24日报道,主审法官藤冈淳当天表示,“(企业)要求前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加班,且不支付任何加班费,行为十分恶劣”。两名前员工早前发起起诉,要求所在企业支付约347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05万元)的报酬,福冈地方法院认为前员工的用餐和外出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减去相应金额后要求企业支付2583万日元。
原标题:日本一企业要求员工“全年无休昼夜连续工作” 被判赔偿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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