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游新闻-慢新闻记者从南岸区政府获悉,该区出台《南岸区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南岸府办发〔2017〕100号)(以下简称意见),着眼博士后设站主体、研究项目和研究人员三者间发展关系,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吸引博士后高端人才来南岸区从事科研工作。
据悉,该意见是南岸区制定出台的一项促进博士后事业发展的专项改革政策文件,政策范围涵盖了设站、招博、在站科研资助等环节。
其中明确提出,对新设立并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区财政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购置的设备、仪器、软件资料等相关工作性支出;对博士后获得市级以上博士后研究项目资助,或入选“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等市级以上培养项目,区财政按照市级政策1:1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对进站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并通过开题考核的博士后,区财政一次性给予8万元的生活和工作经费资助;在区购房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博士后在站期间首次参评专业技术职务的,按其所符合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直接推荐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其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评聘职称依据等。
计划到2020年,南岸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总量将力争突破25家,届时,博士后在促进该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上游新闻-慢新闻记者 李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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