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馋抓青蛙违法么?近日,忠县警方查处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现场查获其捕猎的野生青蛙24只。
17日中午,忠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报警称,东溪镇老场镇治超站附近,一男子正在抓青蛙。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会同东溪派出所民警赶往报案地点,将正在捕猎野生青蛙的嫌疑人殷某某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其捕获的野生青蛙24只。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殷某某对其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事实供认不讳。殷某某供述称,自己是附近工地工人,最近晚上睡觉时听到工地周围蛙鸣声渐起,17日中午下班后,他就想着抓点青蛙来改善一下伙食。
经鉴定,殷某某所捕获的24只野生青蛙为无尾目蛙科林蛙属黑斑蛙(俗称青蛙),黑斑蛙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
目前,殷某某已被忠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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