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工商局官网发布2017年流通领域抽油烟机商品消费提示。2017年度,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抽油烟机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经检验,6款样品所检项目存在不合格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
不合格名单显示,两款标称生产单位为“广东奇田电器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奇田”的抽油烟机(规格型号分别为CXW-218-K2、CXW-218-FXI)被判定“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能效等级”等项目不合格;两款标称生产单位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樱花”的抽油烟机(规格型号分别为CXW-180-97(SCR-3711S)、CXW-180-113(SCR-3710T))被判定“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等项目不合格;两款标称生产单位为“广州五珑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五洲”的抽油烟机(规格型号分别为CXW-300-Y63E、CXW-210-C141QA4)被判定“骚扰功率、接地措施、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连续骚扰端子电压”等项目不合格。
消费者在选购抽油烟机产品时,可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抽油烟机作为家用电器的一种,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人身、财产安全,一直以来都被列为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都按周期接受质量检查,因此销售商应能提供出质量监管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第二,建议消费者选择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产品,知名品牌的抽油烟机虽然价格稍贵,但其自身在质量控制方面十分严格,在选用材料方面也会充分考虑国家标准要求;第三,铭牌标志信息齐全是很重要的参考指标,好的抽油烟机铭牌标志上不仅会清晰标明厂名、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型号规格、额定电气参数(电压、频率、功率或电流)等指标,还会清晰标明CCC标志、能效等级标志,消费者购买时可认真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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