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海事局,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成功上线了重庆市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相关担保登记信息统一查询服务功能,标志着重庆成为全国第2个成功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之“便利开展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改革”的省市。
2021年11月,国务院确定重庆为首批六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可开展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担保登记信息接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先行先试改革。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支持和指导下,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与相关职能单位克服重重困难,解决难点和堵点,继北京之后,成为全国第2个完成此项改革的试点城市,为全国推广贡献“重庆经验”。
2020年4月28日,重庆市成功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四类财产抵押登记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扩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为全国推广提供可借鉴经验。
2020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截至2022年6月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累计提供重庆市担保登记查询257.6万次。
此次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展了担保类型,将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商标质押、专利质押等纳入统一登记查询范围,进一步优化了重庆市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了企业动产和权利融资便利度。本次试点实现了重庆市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相关担保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共享互通,实现对重庆辖区相关担保品登记状态信息的互联网在线统一查询,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二是进一步保障放贷机构的动产担保权益。激励重庆辖区放贷机构积极探索创新可持续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放贷机构对企业信誉评价的精确度,增加风险研判渠道,保障动产担保权益,促进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三是提高中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支持重庆市中小微企业以自身可担保的动产进行融资,“变动产为固定资产”,有效盘活动产资源,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健发展。
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实习生 冯尹梅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