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油价上涨的消息登上热搜,在涨价前,不少人驾车排长队加油的画面在网上热传,汽柴油价格高涨,也被“油耗子”盯上。
3月19日上游新闻记者在中国检察网查询发现,江西樟树市一名男子串谋10多名油罐车司机,合伙偷盗92号汽油3000余桶,价值58万元。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虽然这名男子非运输公司员工,但串谋执行职务的司机非法占有公司的财物,可按职务侵占罪追究法律责任,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起诉书指控司机与当地村民联手盗油 来源:中国检察网截屏
与10多名油罐车司机串通偷油
上游新闻记者从起诉书上看到,2019年前后,樟树市某镇当地农民杨某甲结识了某公司油罐车司机戴某某、袁某某、方某某、黎某某、黄某某(均另案处理)等十多名司机,这些司机与杨某甲事先通谋,每次由司机电话通知被告人杨某甲到指定地点,由杨某甲携带空桶,共同盗取油罐车上的成品油。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份,被告人杨某甲与油罐车司机戴某某、方某某、袁某某、黎某某、黄某某等事先通谋,利用司机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盗取油罐车上92号汽油3000余桶,价值58万余元,被告人杨某甲按约定每桶130-150元价格微信付款给司机。之后,杨某甲将汽油以每桶150-180元的价格出售给杨某乙(另案处理)等人,非法获利6万余元。
起诉书显示,案发后,杨某甲主动到阁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2021年10月20日,被告人杨某甲家属代被告人杨某甲退赃6万元。
驾驶员押运员合谋拆卸铅封盗油
按理说油罐车为防止运输过程中泄漏,一般密封严密,油罐车司机如何偷油呢?
上游新闻记者在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看到,尚某、赵某某任哈密某运输公司驾驶员、押运员期间,根据发运地油库和收货单位监管验收方式和运输油品的数量等情况事先商议好盗窃油品的相关事宜,在驾驶油罐车运输油品途中选取隐蔽地点后由尚某负责拆卸铅封、连接油罐车卸油阀与油管、卸油至事先准备好的皮壶中,赵某某或开关卸油阀或递送油管或联系收赃人收取赃款,二人共同将窃取油罐中的0#柴油、95#汽油储存于驾驶车辆的油箱内,向事先联系好的收赃人进行出售,非法获利用于被告人尚某、赵某某日常开支。
经调查,尚某、赵某某共同盗窃0号柴油7544升,95号汽油2960升,价值60799.84元。两人归案后认罪认罚,并向哈密某运输公司赔偿65038元并取得谅解。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司法实践中,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时常发生,为有效防范公司员工的职务侵占行为,公司内部应不断加强制度管理,积极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增加员工的法律意识。”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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