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消息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黑龙江高院提出申诉。黑龙江高院今日表示,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原标题:我院正在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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