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委官网了解到,甘肃省密集通报了一批涉及套取挪用扶贫工程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良种补贴、灾后重建资金等各类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其中,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定西市通报5起、武威市通报6起、白银市通报5起,共计19起。
甘肃是全国决胜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全省86个县市区有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自然条件差,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
甘肃纪委系统一位人士对上游新闻记者(全国新闻热线:M17702387875@163.com)表示,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扶贫项目和资金不断增加,一些基层干部动起了歪脑筋,有的侵占私分,有的截留套取,有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收取“好处费”“辛苦费”,必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19起案件中,“凉州区九墩滩指挥部套取挪用扶贫工程项目资金问题”涉及金额最多,时间最长。2010年至2012年,凉州区九墩滩指挥部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工程中,时任党委书记赵海贤、时任指挥李德英、分管项目工作的人大代表联络处原主任胡兆春采取虚列工程方式套取项目资金66.2万元,安排时任文书兼出纳赵金红账外保管开支。指挥部从该款中先后支付历年拖欠村级道路修建工程款等24.2万元,其余款项全部用于支付指挥部办公费、接待费、环境卫生整治费等。此外,胡兆春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9月,甘肃凉州区纪委分别给予赵海贤、李德英、胡兆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凉州区监察局给予胡兆春行政记过处分。
“治理向扶贫‘伸黑手’问题,是甘肃纪委的一项长期重点工作。”3月23日,甘肃省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7年以来甘肃省扶贫领域共问责104人,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于3月22日印发了《甘肃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并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该文件明确规定:“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重大涉贫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等六类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甘肃多地正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其中白银市将“重点突出责任落实不力,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4个方面的内容”纳入了治理工作中。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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