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郑州市公安局就“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案发布警情通报,一男子用手机拍摄女受害者遗体照片,在网上发布,造成大量传播,社会影响恶劣,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详细通报内容如下:
近日,我局在侦办“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件的同时,对案件现场受害人遗体照片被人发到网上并流传的情况展开调查。经查,5月8日上午,肖某才(男,42岁,郑州市惠济区人)在随同案发地附近村民赶到现场后,用手机拍摄女受害人遗体照片,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致使该图片在网络上大量传播,给受害人家属带来极大伤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5月12日晚,因涉嫌侮辱尸体,警方依法对肖某才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不久,@平安郑州还曾发布消息,四人擅自传播“空姐遇害案”现场照片被警方刑拘。
据了解,“始作俑者”是一名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期间将获取的案件现场照片私自传播给三名朋友,三人又将照片转发至各自的微信群中,造成涉案照片在网络上大量传播,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详细通报内容如下:
近日,我局在侦办“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件过程中,发现一张包含有受害人信息的案件现场照片在网络上流传,警方随即展开调查。经查,我局警犬训导支队警务辅助人员郝某利在专案组协助工作期间,将获取的案件现场照片私自传播给朋友刘某洲、张某、张某超等人,其朋友又将照片转发至各自的微信群中,造成涉案照片在网络上大量传播,严重伤害受害人家属的感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月12日下午,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警方对郝某利、刘某洲、张某、张某超等四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在办理该案中发现的造谣、传谣及传播违法信息等行为,警方将继续依法予以打击。
消息来源:@平安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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