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抗癌药降价备受关注,国家医疗保障局昨天(3日)表示,经过一个多月积极推动,目前加快推进抗癌药降价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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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
对目录内的抗癌药,积极做好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国家医保局已印发通知提出要求,各地也在抓紧部署,有的先行地方还积极探索了区域联盟集中采购,放大市场,激励企业降价。据了解,目前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在甘肃、湖北等地的药品采购平台上已可见部分挂网药品价格的下调。
尽早实现抗癌药终端价格降低
关于调税降价工作。根据我国税收政策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对药品价格进行了重新测算。国家医保局组织财税专家对企业测算结果逐一进行了复核,并与企业就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或挂网采购价格签署了补充协议。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按约定向各省招采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尽早实现抗癌药终端价格的降低。
抗癌药准入谈判工作预计下月完成
关于抗癌药准入谈判工作,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谈判药品范围,目前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正完善
关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国家医保局将结合地方经验,按照质量、价格、数量相联动,招采、供应、结算、医保相衔接的原则,抓紧完善试点工作方案。
国家卫健委:保障抗癌药供应 加大抗癌药研发
国家卫健委表示,我国通过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加快研发等措施加大抗癌药供应保障,我国的癌症诊疗近年来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发展。
2015年10月,我国建立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部门协调机制,启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首批谈判结果治疗乙肝的替诺福韦酯和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的采购价格分别降低67%、54%、55%。这3种药品已纳入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截至去年底,为患者减少支出2亿多元。为了保障药品供应,我国在公立医院实行详细明确的药品分类采购。涉及到抗癌药品的采购政策,比如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医院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对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由国家招标定点生产、议价采购等。
中国药科大学医疗保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常峰:“要进一步的完善我们的药品的采购的机制,提高采购、带量采购的周期,然后就是完善药品的准入谈判机制,让疗效好,价格合理的药品,有机会尽早地进入临床的使用和医保的报销。加快这种抗癌药物的研发的支持,会使得更多的药物能够进入市场。这样的话,就有望降低抗癌药的价格,所以也就会实现可负担的有药可医。”
在加大抗癌药品研发方面,2008年国家启动实施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截至2017年底,有8个抗肿瘤药获得1类新药证书。专项产出的部分品种已经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癌症治疗方面,我国不断制定、完善有关技术规范,成立国家肿瘤规范化诊治质控中心有26个省份成立了省级肿瘤质控中心,健全了肿瘤质控体系。
原标题:抗癌药降价进展!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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