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消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6日公开了《郭敬明与李枫诽谤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月30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郭敬明的上诉,维持原裁定。此前,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郭敬明控告李枫犯诽谤罪一案,经审查认为,自诉人郭敬明指控被告人李枫犯诽谤罪,缺乏罪证,于5月14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自诉人郭敬明对被告人李枫的起诉。原审自诉人郭敬明不服,遂提出上诉。
原标题:郭敬明控告李枫案,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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