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原供职饭店怀疑盗窃,江苏徐州小伙王某入职不到一月就被辞退。于是,王某心生一计:冒充饭店员工放火“上头条”,既能报复饭店,还能当上网红。
10月15日,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因放火罪王某被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着火了,着火了!”2017年1月15日凌晨两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某小区地下室突然起火。正在值班的保安小徐立即带领一群保安赶往火灾现场。救火时,小徐发现一名男子正从地下室慌张的向外走,便立即上前阻拦,没等小徐多问,这名男子就跑了。
小徐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其他保安,最终在小区西门入口处将该男子挡获。在保安室里,这名神色慌张的小伙向赶来的民警说出了实情。
小伙姓王,1991年出生,高中毕业后一直以打工为生。2016年12月,王某应聘到徐州正在试营业的饭店当传菜员,后因在某宿舍床上发现了多名员工丢失的衣柜钥匙,加上其入职以后经常请假,还经常在店里闲逛。因此,即使王某始终咬定自己是被冤枉的没盗窃,但领导还是决定辞退王某。
工作不到一月就被辞退的王某心存怨念。当他得知1月15日是其所供职饭店的开业庆典时,他决定报复。于是,1月15日凌晨2点左右,王某来到距离该饭店不到500米的某小区地下室通道内,用打火机点燃了从垃圾桶内找到的垃圾和一些易燃物品。
看到火势不旺,王某又从附近捡拾了一些易燃品扔进火里。直到王某听到外面传来有人喊救火的声音,才用上衣捂着脸准备从地下室另一出口逃跑。
“我当时想在开业前搞个大事情,并利用这件事上新闻头条成为网红。等饭店员工放火的事情上了头条后,饭店也跟着出名了。我就达到报复的目的了”,王某供述。
据调查,王某共在事发小区放火四堆,火势最大时楼外的浓烟已经窜至九楼,造成了较严重的财产损失。近日,江苏省云龙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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