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夫妻感谢李亚丽并与其合影
都市热报消息,今年8月27日,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拟作出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草案引发网友激烈讨论,有网友支持,但也有网友认为,多数去离婚的夫妻已经考虑得很清楚,冷静期实属多此一举。
一个月“离婚冷静期”是否有可能修复婚姻?日前,记者来到渝中区婚姻登记处,从婚姻调解师李亚丽那里寻找答案。
调解前
“这样的日子我受够了,我一定要和他离婚”
“妹儿,你先不要慌,你把他喊过来,有啥子事情,李姐帮你当面教育他!”记者赶到当天,李亚丽正在劝解面前的刘女士。
因为丈夫怀疑自己出轨,还动手打自己耳光,刘女士忍无可忍,专程来渝中区婚姻登记处咨询离婚事宜,而李亚丽忍不住“多嘴”询问,倾听刘女士离婚的具体原因。听完刘女士倾诉后,李亚丽二话不说,让刘女士拨打其丈夫电话:“把他喊过来,我要当面教育他!”
20分钟后,刘女士的丈夫赶来。对于妻子“家暴”的控诉,丈夫说:“我知道我错了,我不应该打她,那天,我是看到一个男人摸她的下巴,我气得不行,冲上去把那个男的打了一顿,回家又给了她一个耳光,我是气急了才会这样!”
刘女士解释,那是因为自己无意中碰到了初中老同学,对方性格过于外向,才作出了这样引人误会的举动。“当时我都没反应过来,他就突然冲过来,把我男同学一顿揍,回家还打了我耳光。”
回想起当时的场面,刘女士依然感到害怕,“他情绪失控,就会打我。结婚前,我们说好他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在家带孩子,结果他总说我对家里没有任何付出,这样的日子我受够了,我一定要和他离婚!”
调解后
“我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但,下不为例”
夫妻俩在调解室里吵了起来,僵持不下。
李亚丽问了刘女士丈夫几个问题。
“我就问你,你爱不爱你的孩子?”
“我当然爱!”
“如果孩子出事你愿意为他牺牲所有吗?”
“我愿意!”
“那你为什么要对你孩子的母亲动手?是她为你生下孩子,你愿意为孩子付出所有,为什么却不愿意有更多的耐心和爱对待孩子的母亲呢?”
李亚丽一番话,让刘女士丈夫哑口无言。当着李亚丽的面,丈夫重新牵起了刘女士的手,希望妻子能再给他一个机会。
在调解室里,当着李亚丽和妻子的面,丈夫作出永远不伤害妻子、尊重妻子付出的承诺。看着丈夫真诚的许诺,刘女士流下眼泪,“我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但,下不为例。”
“你要像当初追求她那样,重新追求她一遍,你们的婚姻才有复合的可能。”最后,在李亚丽的安抚下,夫妻俩牵着手,离开了调解室。
婚姻调解师总结:动手打人,漠视妻子在家的付出,这些都是刘女士丈夫在婚姻中犯下的不可原谅的错误。但是经过观察,刘女士丈夫是因为从事股票证券类工作,有情绪不稳的心病,这种工作中引起的心理问题,让刘女士丈夫进而在家庭中做出出格举动,但整体而言,他对家庭、妻子和孩子都很有责任感,只是没有找到正确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感情需要。
这段婚姻的弥补点,关键在于丈夫的所作所为,只要他愿意改变,那这段婚姻还有延续的可能。
婚姻调解师的观点:
35岁以下多属于“冲动型离婚”
李亚丽告诉记者,据她观察,前来渝中区婚姻登记处离婚的有七成是35岁以下。这个年龄段的离婚者多数属于“冲动型离婚”,劝和的可能性也相对比较大。今年3月至今,她共劝和60多对夫妻。经她劝和的,没有事后再离婚的案例。而渝中区“家和计划”项目负责人龙顺菊则介绍,今年上半年,在婚姻登记处介入的415对办理离婚的夫妻中,经过调解和好121对,劝和率29.1%。
年龄较大的离婚夫妇不适用
“离婚冷静期也不是适用于所有人。”李亚丽称,夫妻双方屡次触犯对方底线,且屡教不改,这种恶性循环的婚姻,她还是会建议双方离婚。“离婚冷静期,更多是提供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空间,但有许多年龄较大的夫妻,双方年龄在45岁以上,他们的离婚已经经过深思熟虑,那么这种冷静期对他们而言已经没有必要。”由此,李亚丽认为,“离婚冷静期”也需要进一步探索,不一定适用于每对夫妻。但对于“冲动型离婚”夫妇,“离婚冷静期”十分必要。
婚姻调解师的婚姻秘诀:
彼此尊重放在最前面
“互相尊重和爱,任何的社会关系,包括母子关系,朋友关系,婚姻关系,都应该把彼此尊重四个字放在最前面。”
都市热报记者 郝树静 摄影报道
原标题:35岁以下多属冲动离婚 婚姻调解师:劝和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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