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债务数十亿,企业及相关债券人成百上千人,这样的大案、重案,法院也有妙招相助,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8月2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法院已妥善处置“新天泽系”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该案入选了重庆法院第二批民营经济保护典型案例。
案情重:
三大企业破产重整,涉及金额数十亿
“新天泽系”企业共有三家,分别是:重庆新天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新华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恒德远景实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系关联企业,均为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等业务的民营企业。三企业分别注册于江北区、南岸区,名下拥有多个综合性房地产项目,其中包括国家工信部确定的西南地区物联网核心平台—“新天泽国际总部城”工业地产项目。
2014年以来,三企业资金链断裂,公司经营困难。2015年11月底,债权人就三企业分别提出破产重整申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统一指定由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江北区法院于2016年1月28日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据法院统计数据显示,“新天泽系”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涉及债务67.75亿元,债权人527家,企业职工230余人。
此外,该破产重组案还影响到146户购房业主,122户租赁商户,1200余名商户员工,532家施工单位及供应商,2000余名施工单位农民工的利益。
处置巧:
创“程序分立、整体重整”新模式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各企业之间账目各自独立、法人意志完整,尚不足以达到实质合并重整的条件。因此,在债权人意志优先和债权人利益公平保护的基础上,采取“程序分立、整体重整”的新模式。即对三企业的债权确认、资产清理、分组表决均分别进行,充分保障每个企业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对该企业财产的处分权利。
同时,法院统筹考虑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对三企业的经营性资产整合调整,综合预测经营能力及盈利状况,制作统一的重整计划草案,交三企业债权人分别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专家分析认为,“程序分立、整体重整”的模式,有效消除了三家企业的互负债务和重合的共同担保债务,将“新天泽系”关联企业的实际对外负债降低至43.58亿元,同时将关联企业的经营性资产有效整合,保留了企业核心资产的完整性,最大限度提升了破产企业财产的价值。
在这种思路影响下,破产重组得以顺利进行。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2016)渝0105民破1号之五、(2016)渝0105民破2号之四、(2016)渝0105民破3号之七民事裁定:批准新天泽公司、新华立公司、恒德远景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其重整程序。
效果好: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入选典型案例
8月2日,本该案入选了重庆法院第二批民营经济保护典型案例。理由是:是重庆法院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经济工作主线,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重庆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政府支持下,充分利用破产重整程序的特殊功能,创新“程序分立、整体重整”的破产重整模式盘活企业优质资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重整计划顺利通过,帮助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增强民营企业投资意愿。
纵深》
去年以来,重庆法院为民营企业挽损327亿元
重庆法院每年审理的80余万件案件中,民营企业涉诉案件占到了一半。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妥善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件90443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327亿元。
据了解,去年12月,市高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制定《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16条司法保护措施。
市高法院副院长黄明耀介绍,在落实中央及市委要求、实施“16条”过程中,重庆法院在实践中总结出了“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1”就是“16条”。“X”就是以“1”为中心,构建制度细化、机制落实、实践操作、工作保障的实战体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实习生 钟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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