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江北机场T2到T3航站楼,居然要价50元,结果司机遭了。1月3日,主城区交通运输服务投诉中心介绍了这起出租车客运服务投诉事件。
2018年12月21日早上6点30分左右,陈先生在江北机场T2航站楼招停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车牌号为渝B03T90的出租汽车,上车后告知该车驾驶员到T3航站楼。驾驶员宋某说去T3不打表给50元车费,要不就不去了。陈先生由于赶时间同意了宋某的要求,到目的地后付了50元车费。第二天,感觉被不合理收费的陈先生拨打了96096交通执法服务热线投诉驾驶员宋某,希望执法部门核实并调查处理。
12月28日,被投诉驾驶员宋某到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接受调查,执法人员通过对相关证据进行比对分析,证实宋某在12月21日早上六点半左右从江北机场T2航站楼至T3航站楼的运营过程中,存在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计费标准收费的行为,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当事驾驶员宋某也供认不讳。最终,中心对当班驾驶员宋某给予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计10分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乘客,主城区出租车搭载乘客后,应当使用计价器,并按计价器计费金额收费。如果驾驶员提出不使用计价器或直接议价的,您应予拒绝,要求驾驶员使用计价器并照表付费,同时可向96096交通执法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王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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