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机场获悉,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正式实施。如出现招揽旅客、吸烟、擅自拍摄等行为,机场管理机构可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悉,《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1月30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授权机场管理机构对影响机场地区场容环境公共秩序的一般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记者发现,《条例》除明令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随地便溺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违法行为;违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露天焚烧垃圾等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行为;擅自摆摊经营、兜售物品等市场监督方面违法行为之外,另对公共秩序扰序行为进行规范,明确了对卖艺乞讨、违规招揽旅客、在禁烟区域吸烟、擅自进行影视拍摄或者举办展销会、文娱、体育、募捐、集会等活动等行为的处理规定。
违反以上行为的,机场管理机构可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警告或者一万元以下罚款。据了解,重庆机场集团正在积极筹建专门的执法队伍,将严格履行《条例》行政执法职能,行使授权范围内行政执法。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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