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看过来!今(8)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我市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同学快申请。
有创业意愿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
“自2013年开始实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以来,我市共有近10万毕业生享受到了这一政策带来的温暖。”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为:重庆高校在毕业年度内的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对于我市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的学生也可申请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多重身份类别的不能重复享受。
不同类别学生这样申报
1月份,各院校开展补贴申请工作。申请人登陆“重庆就业网” (http://cqjy.cqhrss.gov.cn)或“重庆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给学校。
如果是市内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学生本人未享受低保,属于低保家庭,需在系统中填写法定抚养人信息,并提交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如果是市外户籍,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加盖鲜章)。
残疾毕业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院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贫困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加盖鲜章),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市内户籍要提供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市外户籍需要提供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加盖鲜章)。
特困人员毕业生,如果是市内户籍,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市外户籍,提供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学校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上述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可为户口薄复印件(户主与申请人两页)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该负责人表示,关于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023-88633791、023-88517359详细咨询。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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