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在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税务局副局长姚朝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税务部门将采取“减免”和“延期”两种方式,来帮助中小企业共渡时艰。
姚朝智介绍,首先是“减免”,主要是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通过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调低定期定额等方式,降低疫情负面影响。比如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陷于停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由之前的“按月”或“按季”统一调整为“按季”,对生产经营收入无法达到起征点的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双定户,充分运用“淡旺季”等手段,及时调低纳税定额。
其次是“延期”,主要是主动延期纳税申报期限和社保费缴纳,并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依法准予延期申报、延期纳税。比如,2月征期,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只需自行上传已开具发票数据并清卡解锁,便可领取发票。又如,因疫情防控等各种因素停止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可电话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先做停业处理,待疫情管控措施停止后,再完善相关手续。
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已组建了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通过系统数据整理分析、“点对点”远程宣传辅导,“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跟踪”服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翰书 杨野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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