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严格学校考试管理制度,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分数来定义和评价学生,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合理安排考试。
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和制度设计,制定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完善义务教育考试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
要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区县、教管中心、学校等均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统考、联考,学校、年级组、教师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严禁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其他任何形式的统考统练。
同时,要规范学业质量监测实施,根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要求,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起始年级采取分学科抽样方式组织一次,不得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不得重复开展学业质量监测。
严禁超标、超进度命题
在考试命题方面,《通知》提出,要完善考试命题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考试命题内容、范围、难度,严禁超标、超进度命题。
要提高命题质量,提升试题科学化水平,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试题,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注重对学生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
要充分发挥各级教研机构作用,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严禁以考试成绩作为考核依据
要改进学校教育教学评价。学校要健全综合评价,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探索增值评价,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要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特点,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内容的评价。鼓励学校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评价工具,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
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整体分析,有针对性的指导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严禁以考试成绩、年级排名、学业监测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等级考核、绩效发放、职称晋升的考核依据。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依据。
要强化对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监督管理,严禁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开展考试,严禁利用课堂教学、课后服务、早晚自习等时间组织考试、测验等,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严肃追查问责。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学校要加强考试结果管理,不得组织校内各年级、各班级之间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率等排名,一律不得公布学生个人或班级的考试成绩、名次和中考上线率等信息,可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市教委表示,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考试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考试行为。对发生违规考试的学校和地方,根据相关规定依情节轻重严肃问责追责。
上游新闻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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