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多项和家居有关的标准实施,家居行业将迎来更科学、严格的监管要求,倒逼企业升级,给行业发展带来动力,更是从多方面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家具产品技术要求修改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4441—2017《软体家具床垫燃烧性能的评价》3项家具国家标准于2018年4月1日、5月1日起实施。 与GB/T3325—2008相比,新《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主要修订包括明确了不适用范围,增加了分类的规定,修改了标准的结构,将其他要求的内容重新分类,分别归在外观性能、理化性能和安全性能中等。新《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了实木类家具、饰面的定义,增加了板材家具的定义;修改了产品分类,桌类、柜类、椅凳类、床类主要尺寸;修改了甲醛释放量要求和试验方法,增加了VOC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增加了皮革和纺织面料可分解芳香胺要求和试验方法等。《软体家具床垫燃烧性能的评价》标准规定了软体家具床垫燃烧性能的术语与定义、要求、测试设备设施、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甲醛释放量要求更严格
2017年5月新修订出台的国家标准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行业唯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修改了甲醛检测方法及其甲醛释放限量值,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毫克/立方米,限量标志为E1,取消了原来的E2级别。此外,新国标还取消了原标准中的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的甲醛释放限量值,甲醛释放量测定方法统一为“1立方米气候箱法”。
红木制品树种分类或改变
在2017年12月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公布了2017年第32号公告:新修订的GB/T18107—2017《红木》即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代替2000年制订的标准,GB/T35475—2017《红木制品用材规范》也将同时实施。《红木制品用材规范》规定了红木制品的定义与分类,红木制品用材的树种、心边材、材质、含水率的要求以及检验方法的要求。《红木》则规定了红木树种名称及其木材的类别和特征,严格定义“红木”的意义和范畴。 目前两项标准的正文还未正式亮相,原本的33种红木树种是否会有变动,木材的鉴别是否会有更为细致的规定,都是整个红木行业非常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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