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又到了年底冲刺时分,很多单位的员工开始疯狂加班了。企业要完成经营目标,项目要完成,资金要回笼;事业单位要总结汇报,制定下一年度的计划。这些都落实到个人,一年到头了,大家得交卷,有的还要临时抱佛脚,以期拿到一个可观的年终奖,过个好年和得到晋升。
说到加班,并不是年终才有。在很多企业,现在加班已成常态,甚至成为励志的文化。以前职场最著名的说法是“女不嫁华为,男不娶招行”。现在这两个公司的加班文化已蔓延到其他企业,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我工作的写字楼,以前周末静悄悄,现在三分之一已实行单休,并且晚上10点钟时仍然灯火通明,有人叫外卖。
然而据我了解,大部分加班的企业是从不付给加班的员工加班费的。我曾做过公司面试官,面试过从知名企业里来应聘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这两个岗位的员工经常加班,晚上10点才能下班是常态。但是即使在这样的名企,不仅没有加班费,连平时的工资都是做减法的。工程节点没控制好,报表没及时完成申报,都要扣工资。他们个人对公司的工作贡献,只有通过年终绩效奖来回报。
几年前行业协会介绍我去一家著名房企工作,开出的薪水是我当时工资的两倍,但是他们告诉我每周只能休息一天,且领导像打鸡血一样爱好开会,每天晚上没什么事也要开会到10点钟。我认真想了一下,觉得我的生活不能被工作吞噬,否则人间不值得。
为什么现在流行加班文化呢?客观情况是,如今对劳动者社会福利保障的监督越来越健全,其次企业用人成本越来越高,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所以,很多企业都把一个人当两个人甚至几个人用。很多外地员工想在大城市生存安定下来,求职不易,所以加下班也能忍,忍不了就自己走,当然也有很多是自愿的。比如有次我加班时我老板就说要我加班是我的荣幸。
但不管是自愿还是不自愿,没人会拒绝加班费。然而如今普遍的新情况是,作为白领,加班费通常是没有的。因为每个人的工作内容、项目都是以责任包干的形式给你的。公司并没有要求你加班,只是给了时间节点,你完不成,加班是你自己的事。很多员工只好将加班归罪于自己工作能力不足。有本事有自信的话,那就准时下班明天再来!可工作量堆在那,正常工作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谁有这个自信呢?所以这种加班其实是被自愿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今后劳资双方产生劳务纠纷,员工要对加班费进行维权,那么这种被自愿加班算加班吗?我们默认的是自愿加班不算加班,只有公司正式通知的加班才算。还有,有时回到家仍然要在微信群里开会讨论工作,线下工作是传统的工作方式,那么下班后的线上工作算不算加班呢?公司需付加班费吗?对于这些问题近来都有过一些讨论,不过还没有定论。在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加班泛滥实际上是一种社会退步。有“加班文化”而又不给加班费的公司,实际上都是在耍流氓!如果你想维权,如今唯一办法就是保留考勤证据和工作聊天记录。社会发展出现新的职场文化,法律法规确实有必要有所应对。
原标题:别让加班泛滥成为职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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