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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带娃”还是“隐性啃老”?“带孙费”判决是最好的普法教材
2022-05-13 14:47:53 来源:荔枝新闻

近日,山东济南一位老父亲起诉儿子索要2万元“带孙费”引发网友热议。起初,老人念儿子儿媳在外奔波,带娃不易,主动将孙子带在身边抚养。儿子曾承诺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却从未兑现。老人多次找儿子商量经济上帮扶,但儿子总是搪塞表示没听过谁家父母带亲孙子还收费。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该项诉请。

初为父母的年轻人生活压力大,双职工家庭更是分身乏术,很多都是老人帮助子女带孩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然成了带娃“主力军”。有了老人帮衬,年轻人自是省心不少,但也有些人非但不懂得感恩,反而将父母帮自己带娃看作理所应当,连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一并甩给了父母。碍于亲情,上法院起诉的老人虽然不多,但因此苦不堪言的老人想必却不在少数,特别是那些身体状况或经济能力本就较差的老人。

“没听过谁家父母带亲孙子还收费”,这话对吗?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到底有没有帮忙带孙辈的法定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换言之,抚养未成年人子女是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并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义务。

所谓的“带孙费”,本质上其实是孩子的“抚养费”,并非老人带娃的“劳务费”。老人帮子女带娃,既需要投入精力和体力,还要投入金钱,作为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然有权要求子女支付抚养费。哪怕是亲孙子、亲外孙,老人起诉子女索要“带孙费”,也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老人的诉请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都会得到支持,全国范围内已有多起类似案例。

年轻人只有懂得边界,才会懂得感恩。这颗感恩的心,固然需要道德力量的约束,但更需要法律的兜底。裁判文书是最好的普法教材,“带孙费”判决则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它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的法律常识:长辈帮忙带娃是出于他们无私的爱,却绝不是理所应当之事。

此外,把孩子丢给老人,把抚养孩子的义务也一并丢给老人,其实是一种值得深思的隐性“啃老”现象。为人子女,我们必须明白:当我们已经成年,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抚养我们的法定义务,就变成了获得我们赡养的法定权利。父母愿意为子女承担更多,那是他们的慷慨,但不是他们的义务。我们必须自己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就像父母曾经抚养我们那样。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父母之辛劳,不该成为挣脱不掉的债。尽管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走进法院与子女对簿公堂,很多老人想必仍旧难以接受。但在法治社会,写在纸上的权利,终究需要当事人自己进行主张。起诉索要“带孙费”的老人,或许只是出于无奈,而舆论应多些鼓励的话语。唯有如此,更多老人才能够从沉重的物质负担和精神负担中走出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和生活该有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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