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春发布18日消息,长春市红十字会发布重要提示,长春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得到了社会的密切关注,各地的爱心团体爱心人士第一时间伸出援手,纷纷捐款捐物,千方百计提供紧急医疗物资,尽最大努力驰援疫情防控工作。在此,向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但是,近期接到一些热心群众举报,有个别团队或个人在网络上晒出“长春市红十字会”盖章的虚假捐赠证书,经核实,其宣传捐赠数额跟实际捐赠额度差别巨大,有些甚至利用虚假宣传获取关注或接收打赏,扰乱了网络秩序,欺骗爱心人士。这种行为与目前全力做好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背道而驰,同时也辜负了网友们的信任和善意。
为维护长春市红十字会形象,防止爱心被人利用,在此,特做如下重要提示:
1、捐赠人在线捐款后自动生成电子捐赠证书,长春市红十字会每日在官方网站对前日捐款详情进行公示。具体捐款记录您可以在官网首页“公益动态”栏目“每日公示”,或在右上方“捐款公示”栏目点击“更多”查询。
2、发现“造假捐赠”行为后,我们紧急调整捐赠证书右下角新增防伪验证码,新生成的证书可扫描验证证书真伪。(前期保存的带二维码的捐赠证书扫描进去为捐款页面,为避免不法分子将二维码PS成自己的收款码进行诈捐,请爱心人士通过长春市红十字会公众号、官网、微博等官方渠道进行捐赠。)
3、长春市红十字会从未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募捐信息,请各位爱心人士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同时捐款时要深思熟虑,爱心捐赠是一种自愿奉献的行为,我们希望您量力而行,切记盲目、冲动捐款。
4、“捐款造假”不仅是在透支信誉,严重情况下的可能涉嫌扰乱行政秩序或者刑事犯罪,如果行为人利用虚假捐款包装自己,作为自己获得某种具体经济收益的一种手段,或借此行骗,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扰乱行政秩序或者刑事犯罪,如若行为人假借捐款记录散播不实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信息的,破坏了经济秩序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我们将对涉嫌违反犯罪的行为报送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请网友们尊重法律法律法规,慎重发布相关信息!
附图:虚假捐赠证书辟谣图
长春市红十字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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