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制“安全带”。
今(28)日上午10时许,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沪蓉高速公路万州服务区检查执法时,在对一辆牌照为渝F****6的尖头货车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室的座位上竟然绑了一条安全带,见此情况,执法人员很是诧异。
“他的‘安全带’确实跟普通的安全带带子差不多,但是有一头系在座位上,打着结,很显然不结实。另一端则系在座位底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他们立即对驾驶员李某进行了询问。
李某称:在购置车辆时,车辆本身并未设置安全带装置,现在各大摄像头都在抓拍未系安全带,为了逃避检查,就在一辆废旧的面包车上借了根安全带绑上。
听了李某的解释,执法人员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做法完全将安全带的保护作用变得形同虚设,不但不能保证自身安全,而且违反了交通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执法人员对李某作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进行修复和整改。
执法人员提醒:驾车一定要系安全带,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安全带是交通事故中最有效的救命装置,摒弃不系安全带的陋习,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通讯员 宋伦文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高速执法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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