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属于醉酒驾车
12月17日晚上7点过,江北区复盛镇盛锦路上,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民警正在设卡检查。一辆黑色苏E牌照的轿车引起民警注意,将其拦下后,驾驶员一打开车窗,一股酒气顿时扑鼻而来,民警随即将驾驶员王某带到车上接受检查。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嘛,我是懂法的,我只是把车子挪了一下,绝对不超过50米,这哪能算驾车呀,要不然我也不会看见你们过来还要去挪车,对吧?”驾驶员王某和民警解释到。
经过酒精呼气测试,王某的酒精呼气结果为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王某却坚称自己不属于醉驾,因为自己很懂法,不会知法犯法,“我就是给朋友挪一下车,距离加起来没有50米,你们警车就在前面我也没逃跑,怎么能算是开车?,何况今天我生日只喝了一杯酒而已,就体谅一下嘛。”
民警告诉王某,他虽然不是主观上想要醉驾,但在客观上做出了醉驾行为。因为只要将车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所以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醉驾。
民警随后将王某带至鱼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抽血检验,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暂扣王某的驾驶证。
王某将在江北交巡警支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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