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早上8时许,高新区公安分局虎溪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大学城中路东方剑桥大一中路口有两车发生追尾,导致电动车起火燃烧。
民警马上赶往现场,此时消防员已将火势控制在较小范围,火灭后为了尽快恢复交通秩序,派出所民警、交巡警及消防员合力将事故车辆推至路边,向双方驾驶员了解事故情况。
原来,无牌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员邹某从曾家镇驶往大学城厚德路,行驶至大学城中路东方剑桥附近时不小心撞上前方一辆同向行驶的小轿车,造成两车受损,四轮电动车起火自燃,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消防员检查事故四轮电动车起火原因,初步判断系剧烈冲撞导致电瓶损坏起火燃烧。随即民警配合消防员夹断车辆电线消除隐患,并配合街道环卫快速清除路面上的燃烧垃圾,半小时后交通秩序全面恢复,事故后续由高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大学城大队进行处理。
四轮电动车主表示,该车系自己花费5000元买来的,刚上路没几天,没想到发生追尾就自燃了,想想都觉着后怕。
民警提醒: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拒绝违法,安全出行。也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购买此类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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