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继今年5月,“南长安街壹号”房产项目买房摇号内定事件后,西安房产领域曝出的第二起丑闻。其实,这起案件能够被舆论曝光,也源自上次事件发生后,有知情者向媒体的爆料。尽管事件的具体细节还有待调查,但西安市规划局以不到市场价一半的低价购买了191套团购房,已经基本坐实。
与上次买房摇号内定事件中,有多名副厅级及以下级别政府工作人员涉事一样,这次被曝光的部分购房者名单中,也出现了西安规划系统的干部。甚至车位目录名单还显示,多人都是两个连号车位,通过查询发现,这些人中既有西安市规划局前任领导,也有现任领导。
房地产商把房子卖给谁,理应是纯粹的市场化行为,但是,与房地产开发关系紧密的规划部门能够以低价购买近两百套的“团购房”,无论如何,其中可能的内幕与交易,都引人联想。事实上,种种信息也表明该项目的不正常。如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85973.97平方米,超出了西安市发改委和西安市环保局公布的总建筑面积12388.27平方米。另外,对照西安市环保局的环评公示,该项目的2号住宅楼加盖了一层。如此超标建设与加盖能够获得审批,与低价团购房之间是否有某种因果关联?
团购房,曾在不少地方作为单位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举措。但在今天,其已经越来越弊端毕露。一方面,高房价的压力,对于所有社会成员都是一致的,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理由因为房价高而获得“团购房”福利。并且,这种“团购”很多时候已经变味。如2016年,湖北一区政府建低价“团购房”,结果出现了公务员倒卖的情况;这次事件中,多位规划局干部名下有两个车位。在公职人员收入、福利待遇等都不比社会平均水平低的情况下,所谓的公共部门“团购房”福利,早就没有继续保留的合理依据。
另一方面,公共部门建或购“团购房”,始终难逃权力变现的嫌疑。在西安曾曝出“一房难求”的背景下,一个市直部门却能够以低价获得一百多套团购房,这种显而易见的反市场操作,不可能因为开发商是“活雷锋”。某种程度上言之,这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只不过是打着集体和单位的名义进行。对此,各方都不应该“装糊涂”。上次买房摇号内定事件,涉及房管局、建设局、土地局等部门,这次则为规划局,都与房地产开发有着密切联系,特殊购房现象集中于这些领域,显然并非偶然。
一个市的规划局能够在房地产开发商手中低价拿房,且动辄近两百套,未尝不是一封自我举报信。首先,主管部门与管理对象之间发生这种利益操作,无疑是对政府与市场应有的关系边界的逾越;其次,不惮于进行这般明显有利益交换之嫌的操作,也难免让人对该部门在其他管理上的规范程度产生质疑;再者,购房名单中,前任领导与现任领导都在列,此一问题涉及的深度和广度,有必要彻查。
当高房价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压力,当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被三令五申,仍有公共部门在打着低价团购房的主意,是不是一种“不收手”?面对一再出现的公共部门涉及房屋买卖的乱象,西安有必要举一反三,来一次全面整顿和追责,别再让不受约束的权力撕裂社会的公平底线。
191套低价团购房,应该有人为此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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