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 王金辉
孩子的压岁钱到底是谁的?有些人也许会奇怪,这还算问题吗?
在一般家庭,这或许仅仅是孩子和父母的一番论争罢了。但对于一些离异家庭来讲,孩子动辄数万元的压岁钱也成了“必争之地”,父母甚至打到法庭上,讨个说法。而在司法判例中,法官给出的答案也大相径庭。有的认为是人情往来,属夫妻共同财产;有的认为压岁钱就是给孩子个人的。从法院明显不同的判例来看,压岁钱到底是谁的,这还真是个问题。
■论战
家长对压岁钱有两种做法
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5岁的遥遥正在练习儿歌——这是她过年时准备给大家露一手的“献礼”作品。
唱了五六遍,妈妈似乎还不是很满意,遥遥索性“罢工”。
“你不好好唱,回头人家不给你压岁钱!”妈妈嗔怪道。不提压岁钱还好,一提起来,遥遥反而更不服气:“给了又怎么样,反正都被你收回去。”
“我都给你攒着呢。”妈妈解释说。遥遥噘着嘴,郑重其事地说:“我不用你给我攒着,我自己会攒着,这是我的钱……”
每年春节,总少不了“懂事”的孩子们和家长关于压岁钱的一番论战,而形成这一论战的关键原因,在于家长们对压岁钱到底是谁的这一问题的不同理解。
“压岁钱从没给孩子单独存过,都和我们夫妻的钱放一起了。”杨先生是个3岁孩子的父亲,孩子还小,夫妻俩暂时还没考虑过把压岁钱给孩子,在他们看来,“压岁钱只是‘意思’,记个账,谁给的回头还得还出去。而且孩子现在也不会花,还不是我们给买。”
陈女士的儿子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从孩子上小学开始,她就把每年的压岁钱都存在儿子的账户里。“一方面孩子懂事了,知道那是给他的钱,我不想让他觉得爸爸妈妈要他的钱。另一方面,孩子喜欢的玩具我们也会让他用压岁钱去买,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孩子懂得珍惜,从小有理财的意识。”
对于压岁钱的处置,这是家长们典型的两种做法,也是成人世界对压岁钱到底是谁的这一问题的两种看法。
民俗专家高巍告诉记者,最早的压岁钱只是一种象征,根本就不是钱,传递的是长辈对晚辈的一种呵护和祝愿。后来随着人们经济上逐渐宽裕,才变成了真金白银。
在高巍看来,压岁钱其实分为两种性质,而如何判断主要看给予和接受的双方是什么关系。一种是亲朋之间互相给的,这种基于血缘和情感关系的压岁钱,就应该是压岁钱的本意,也就是给孩子的。尤其还有爷爷奶奶等长辈给的钱,那就更明显是给孩子的了。
如果是有业务往来,甚至是有求于人,托关系办事给的“压岁钱”,那么它只是名义上的压岁钱,不简简单单是给孩子的馈赠了。这个钱从数量上也能区分出来,一定不是千八百元的了。
高巍表示,如果是基于亲友关系给孩子的钱,即便大人之间仍然免不了礼尚往来,但通常还是认为是给孩子的,如果是基于其他原因给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判例
有的判给家长多数认定归孩子
一些即将劳燕分飞的夫妻将这个看似有些玩笑的问题拿上法庭,抛给法官,使之变成了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80后夫妻孙先生和叶女士因感情不和,结婚三年就开始分居。女儿也跟随叶女士一起生活。眼看夫妻感情没有和好的可能,孙先生起诉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存款。
孙先生要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其名下银行账户内的2万元存款。这是女儿出生后亲戚给的红包。孙先生认为,这笔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而叶女士则表示,钱是给孩子的,就是孩子个人所有,不同意分割。
法院认为,孙先生名下的2万元存款,虽然是因孩子而产生,但实际是亲戚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因此这笔存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估计孩子们看到会哭晕在厕所。说好了的给自己的红包怎么成了爸妈的财产,还给分了?
不过,记者在查阅判例时发现,关于孩子压岁钱、红包钱的归属,司法实践中有着截然不同的判定。有的法官明确认为,根据中国传统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给未成年子女的红包钱不宜理解为系对其个人的赠与,而应理解为成人之间的礼尚往来比较适宜。但相对更多的判例直接认定压岁钱并非夫妻财产。
李先生和王女士通过网恋结合,婚后一年有了女儿。好景不长,生活中双方总是意见相左,争吵不断,最终走上法庭打离婚诉讼。在分割财产时,双方都认可,除了5万元存款一直由王女士管理之外,还有2万元是女儿的压岁钱,也在王女士手中。李先生表示,5万元夫妻财产平均分割,孩子的压岁钱他要保管一半。最终,法院在平均分割了其他财产和存款之后,认定二人女儿的2万元压岁钱,非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处理。
■释法
法无明确规定具体案子具体分析
对孩子压岁钱的性质和归属为什么在判例中出现大相径庭的认定?“压岁钱这个事在法律上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西城法院家事审判庭负责人李岳鹏法官告诉记者,因为在现实中给孩子的压岁钱或红包有着复杂的意义,既有长辈对晚辈的殷殷关爱与呵护,也是亲友间人情往来的一种体现,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会有不同的观点。
“如果说过年了,亲友之间碰面了,对方有孩子,说给500元钱压岁钱吧,或者说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给的,那这个钱显然认定为给孩子的更合适。”李法官表示,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夫妻设宴办满月酒,请来的亲友宾客给的礼金,认定为人情往来,是对夫妻的一种馈赠也不为过。这需要结合证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奇案
家长正常支出压岁钱不算不当得利
在绝大多数家庭,孩子和父母讨要压岁钱,顶多闹闹脾气,哭哭鼻子。而5岁的奇奇却和妈妈刘女士打了一场官司,奇奇是原告,妈妈是被告。
奇奇在起诉书中称,他出生后,父母在银行给他开了个人账户,将他从出生后开始得到的各种红包、压岁钱等存入。但此后,妈妈却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将账户中的9万余元存款分次取走。奇奇要求妈妈返还属于自己的9万余元。
奇奇的父母在他5岁时离婚,奇奇由父亲抚养。夫妻俩离婚之后,便有了这场母子间的诉讼。几岁的孩子,显然是不会知道起诉妈妈要钱的。事实上,诉讼全权由父亲代理。名义上是母子对簿公堂,实际上是离异夫妻的矛盾升级。
奇奇妈妈在法庭上解释说,账户里的钱是一家三口的共同财产,不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其中一部分确实是孩子出生后陆续得到的红包、压岁钱,还有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结余部分,具体数额都记不清了。
奇奇妈妈说,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家出走,没有补贴家用,自己的收入又有限,从孩子名下的卡里取出来的钱作为孩子的日常花费和家庭的正常支出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母亲作为监护人,管理并支取儿子的财产,并非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而且奇奇妈妈也表示取出的钱都用于家庭生活和养育子女,因此并不存在违法或不当占有。法院因此驳回奇奇的起诉。
记者发现,在争夺压岁钱的案例中,孩子的父母都是80后。夫妻共同财产不多,因此,动辄数千数万元的压岁钱,也成了双方的“必争之地”。
在争夺压岁钱的案例中,经常出现夫妻双方对孩子压岁钱的数额产生争议的问题,而事实上,由于压岁钱、红包很多时候都是以现金方式给予,因此除非双方承认,否则很难提出确实的证据。法官表示,如果钱是存在孩子名下账户里的,即便双方有争议,但通常还是应该被认定为是孩子个人的。
■提醒
家长只是孩子压岁钱托管人
在判例中,记者还发现,有一些夫妻在离婚诉讼中,认可一部分财产其实是孩子的压岁钱,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同意将这笔钱剔除出来,然后由实际抚养的一方来保管。
这一做法得到了法官和民俗学家的肯定。西城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爽法官表示,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孩子名下红包、压岁钱实际是给父母的,那么认定钱是孩子的,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代管比较合理。这既符合压岁钱的形式意义,也保证孩子父母都有监管的权利。
民俗学家高巍也表示:“从压岁钱的性质来区分,如果是亲友给孩子的压岁钱、红包,那父母就是托管人的身份,只是负责保管孩子的财产而已。”
李岳鹏法官告诉记者,未成年子女的压岁钱由抚养人代管,在不侵害孩子权利的情况下正常使用,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被挪用,侵犯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监护人也可以主张赔偿。
“父母争孩子压岁钱,置气的成分更大。”李法官表示:“法律本身是有滞后性的,压岁钱这件事其实是道德范畴内就完全可以规范。”
看完了别人关于压岁钱的争议,今年孩子的压岁钱,您打算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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