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消息,据香港“东网”4月24日报道,香港立法会前反对派议员区诺轩去年7月8日凌晨在旺角警民冲突期间,用扬声器敲打一名警长的长盾,及用扬声器与一名警司对话时声浪太大,令警司听力受损,早前被裁定两项袭警罪罪名成立,今日(24日)在九龙城法院被判1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区诺轩(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报道称,控罪指,被告区诺轩于2019年7月8日约凌晨零时30分,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登打士街及咸美顿街交界,先后袭击正在执勤的警长关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港媒此前报道称,区诺轩4月6日在香港九龙城法院被判定两罪罪成。法官在裁决时表示,警员关志豪称,区诺轩用扬声器敲打盾牌被吓到,没料到他会作此举,担心对方会提升武力,又抓紧盾牌以防跌倒。法官认为,警员抓紧盾牌充分反映他怕受武力侵犯,而他目睹区诺轩正面用力击向透明长盾,有此反应也属合理。根据案发视频,区诺轩的力度次数、神态语气等等,均令对方在毫无疑点下证明其忧虑。
辩方当时声称,被告以扬声器敲打警员盾牌,是想吸引警员注意,停止他们执行任务。但法官认为此说法并不合理,因被告若要作出调停,不应向前线的警员表达诉求,而是应向更高级的指挥官表达,因此不接纳此说法。
就扬声器的声量袭警一罪,辩方曾表示大部分时间被告将扬声器向上,也与警司高振邦保持一定距离,加上案中没有证据指高振邦的耳部不适是由被告的扬声器所造成。法官则参考案例称,被告手持扬声器站在高振邦的右方,而高曾多次以拨开以让被告停止其动作,显示被告使用扬声器的范围,已超出高振邦所能接受的范围。
“东风”称,根据法例,袭警罪的最高刑罚是监禁2年。如果区议员被法庭定罪和判监超过3个月,不论是否缓刑,即时丧失议员资格,而任何人被法庭定罪和判监超过3个月,5年内不可参加立法会选举。
原标题:用扬声器袭警罪名成立,香港立法会前议员被判140小时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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