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财政局消息,近日,重庆永川区金龙镇、仙龙镇两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的343亩耕地,以每亩75043元的价格、成交总额2574万元,在重庆土交所完成交易。
“成交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农田建设。”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是重庆首笔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标志着重庆建成全市统一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生产、核定、交易、反哺机制。
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是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包括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数量及新增粮食产能三类指标。
该负责人介绍,重庆开展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能够有效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发挥经济发达地区和新增耕地资源丰富地区资金资源优势互补,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良性互动。
据了解,为加强和规范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收益管理,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通知,要求各区县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并做好收益管理,并从指标交易、使用范围、收益分配和缴库、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
重庆规定,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指标计提10%(按耕地开垦费收取标准)保障市级重点项目、预留10%作为监督检查调剂使用指标后,由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按市农业农村委制定的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计划,及时将对应项目的合格证、《重庆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证书》或记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其他载体原件提交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申请交易。区县可优先购买本地区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
指标交易获得的收益在扣除中央、市级高标准农田补助资金之外的建设投入和技术工作经费后,市、区县按3:7的比例分配。指标收益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收益统筹用于高标准农田重点项目建设,区县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及后期利用等。
此外,各区县要用足用活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政策,按照“宜田则田、宜土则土”的原则,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大力实施土地平整工程,严禁水田改旱地,鼓励旱地改水田,确保备案项目新增耕地率不低于5%。同时,要做好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后期利用,用于粮油、粮菜等产业发展。
截至目前,合川、永川、梁平、忠县等20个区县6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申报新增耕地核定,预计新增耕地1.7万亩。
上游新闻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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