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视频显示,案发时双方扭打在一起。图片/视频截屏
“没有杀,就没有反杀,本案不能被评价为‘反杀’”。检方在庭审中针对辩方以昆山反杀案做类比的意见,提出死者李雷对当事人王浪的侵害意图和行为比较轻微,不存在杀的前提,并表示由于李雷案发时处于酒醉状态,侵害行为多次停顿。
王浪的辩护律师王万琼强调,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不是一个时间点,而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不能说,只要不法侵害人的暂停了一瞬间,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便宣告终结。否则,只有那些即刻的、短暂的、恰到好处的精准反击,才能成立正当防卫要求的防卫适时。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还是要站在防卫人的立场,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不要机械的、苛刻的认定正当防卫。判断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要回到案件发生之时,多加考虑不法侵害人的现实危险,防卫人的现实处境,具体考量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是否自由,是否继续还击,是否停止侵害,力量对比是否过于悬殊,是否被压制等等。
“这是我办案这么多年来,证据、事实最清楚的一个案子。”检方在庭审中表示,王浪的行为有防卫过当性质,一审判决九年,量刑过重,提请二审法院慎省裁定。
当日,该案历5小时的庭审结束,陕西省高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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