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国铁路总公司12306、“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31名经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即将被限制购买车票人员名单,其中四川、重庆、贵州境内失信人员有12名。经过7天公示无异议后,铁路部门将对其实施限制购买车票的惩戒措施。
铁路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8年5月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近期,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数据完整、格式合规”的原则,对严重失信行为人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当月最终被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共12人并上报铁路总公司审定。
根据相关铁路站车工作人员收集证据,这12名失信人员主要是在动车组列车吸烟、越站乘车和扰乱站车秩序等行为,其中雷某发于5月4日15点25分在贵阳北站未购买车票,不服从车站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劝阻强行进站乘车。经贵阳铁路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后,将雷某发的行为纳入铁路旅客征信系统。旅客王某德、雷某钦、梁某、李某全违反禁烟规定,于5月16日至22日期间分别在动车组列车卫生间内违法吸烟,导致列车降速运行。经现场调查取证,铁路部门将该四名旅客行为纳入铁路旅客征信系统。除此之外,购买在此次失信惩戒公示名单中,还有4名旅客通过故意通过购买短途车票乘坐长途区间,在列车工作人员查票时拒绝补票的不文明行为。
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通过铁路“12306”客服电话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各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公示名单依据《意见》和《办法》执行惩戒措施。对在动车组吸烟、扰乱站车秩序、倒卖车票、被行政处罚的,限制购票180天;对无票乘车、越站乘车拒不补票的,至补齐所欠票款前限制购票。
铁路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旅客朋友,《意见》规定,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对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主要包括以下7种行为:一是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二是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三是倒卖车票、制贩假票;四是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五是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六是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七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同时,铁路部门向广大旅客提出倡议:请坚持文明乘车、诚信出行,遵守铁路运行安全相关规定,杜绝失信行为,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社会文明良好风尚。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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