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高速公路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12月19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三大队发布消息,近日执法人员将利用卡口管理系统和 “黑名单”查缉系统等科技设备加大对营运客车、七座以上非营运客车、危化品车安全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违法运输危化品、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行为。
12月18日10时许,执法人员网络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商务车,上下道记录十分频繁,运动轨迹令人生疑,执法人员立刻对该车实时监控。14是43分该车在黔江西收费站被执法人员查获,面对执法人员驾驶员李某(化名)十分紧张,更加引起执法人员的怀疑。
经调查得知,车上6名乘客均是通过自行联系或者朋友介绍,与司机李某约定每人120元的价格从重庆返回黔江,到达目的地后再以现金或微信的方式支付“车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因涉嫌非法营运,将面临至少3万元罚款的处罚,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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