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被执法人员查获,不仅不配合调查,还罔顾一车乘客及执法人员的安全,驾车冲撞执法车逃逸。如此性质恶劣的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机场大队及渝北区人民法院获悉,两起案件的涉事驾驶员已获法院判决,均以犯妨害公务罪,被处以五个月拘役。
犯妨害公务罪,处以拘役五个月
渝北区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司机杨某、彭某某都是80后,被重庆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刑拘以后,羁押于重庆市渝北区看守所。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彭某某不配合交通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先后在去年10月26日和11月1日,采取冲撞执法车辆的方式逃离现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到案后,两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在审理过程中,两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审理法官认为,杨某、彭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根据量刑建议,两人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冲撞执法车辆,事后吓得够呛
去年10月26日和11月1日,“黑车”驾驶人杨某和彭某某先后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撞击执法车辆后逃逸,妄图逃避处罚。
杨某当时在机场放下一名女乘客,车上还装载有其他乘客。车被执法车拦住了去路后,他竟不顾车上及下车乘客的安全,数次冲撞,撞开了一条路。
杨某供述,车上乘客也受到了惊吓,冲撞逃逸以后,他将几人在城内放下,连车费也没敢收。他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执法部门不会那么快找到自己。
彭某某的经历与杨某相似。事后,他供述,在被查的情况下,自己心存侥幸。“脑壳里头装浆糊了,不晓得当时是怎么想的,也许就是觉得能逃过一时是一时”。
面对法律的严惩,两人服从法院的判决,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是后悔不已。可惜,悔之已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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