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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票”茅台真假之争:茅台公司鉴定为假,商家称被调包
03-15 15:01:23 来源:

澎湃新闻消息,近两年,酱酒受到消费者追捧,而酱酒代表之一的“飞天”茅台更是一瓶难求。市场上更是鱼龙混杂,假酒频现,维权亦不容易。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前,山东滨州市的刘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他在支付宝小程序“酒票”上购买了一瓶53度“飞天”茅台酒,但经市场监管部门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他的这瓶“飞天”茅台是假酒。之后,他向“酒票”申请退款,却遭拒绝。

南昌的陶女士也遇到了与刘先生类似的问题。陶女士称,她将自己从“酒票”上购买的十瓶飞天茅台酒送检后,茅台酒官方给出的结论均为假酒。在后续与“酒票”工作人员协商退款过程中,她得到的答复前后矛盾,对方先表示“酒在快递过程中被调包,公司已报警”,后又以“超过时限”为由拒绝退款,并向陶女士寄去了律师函,声明酒无质量问题。

刘先生收到的鉴定结果告知书

“超过150天不予退货”

澎湃新闻通过支付宝登录“酒票”小程序,其《买家须知》显示,“酒票”(运营商为西安加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为用户个人全新闲置物品提供交易场所、商品查验、存储服务,并据此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因此“酒票”仅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并非商品销售主体,不提供三包服务。

其交易流程如下:卖家委托平台寄卖——平台实物查验——检验通过——上架售卖——买家购买——生成酒票——买家提货。

据刘先生介绍,他是在2021年7月20日通过支付宝小程序“酒票”买的这瓶“飞天”茅台酒,花费3199元。收到酒后,他曾前往当地茅台酒直营店鉴定,鉴定人员称他买到的是假酒,“是‘拔帽酒’。” 所谓“拔帽酒”,指的是造假者回收真酒瓶罐装假酒,然后将真酒瓶口处的胶帽拔下来套在假酒上,再将胶帽二次封口。茅台酒的胶帽上包含一些防伪标识和喷码,用以识别真伪。

随后,刘先生便联系商家,申请退款,但对方表示需要有鉴定证明才能退款,而为刘先生作出上述鉴定的茅台直营店表示,他们需要接到执法部门的委托鉴定函,然后才能出具出面鉴定证明。

费了一番功夫了解相关鉴定流程并申请鉴定,2021年12月23日,刘先生拿到了滨州市阳信县市场监管局出具的鉴定结果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刘先生送检的喷码为“20191202 2019—070 AA16369”的53度飞天茅台酒“与我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我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刘先生所购茅台酒胶帽喷码及发票单据、送检样品等信息比对

之后,刘先生再次联系“酒票”要求退款,但遭拒绝,刘先生的在支付宝小程序酒票的账号被“拉黑”。刘先生说,对方在支付宝小程序拉黑他以后,通过微信告知了他拒绝退款的理由,微信聊天截图显示,拒绝退款理由是:“超过150天,不能单纯通过编码就确认是我们发出的酒水。编码、物流码是对的,但是去送检的酒并不是我们的,建议您可以走司法(程序)。”

换言之,“酒票”认为刘先生送检的酒不能排除被调包的嫌疑。此外,澎湃新闻登录支付宝小程序“酒票”查看其《用户协议》和《买家须知》,发现其中并无“超过150天不予退货”的相关约定。

陶女士展示胶帽有异常的茅台酒

先称酒被调包后又拒绝退款

无独有偶,与刘先生有类似经历的还有南昌的陶女士。据陶女士介绍,2021年7月17日,她在“酒票”上定购了10瓶53度“飞天”茅台酒,于8月31日付了尾款,10瓶酒总价28890元。2021年9月2日,陶女士收到酒后发现瓶帽上有发霉痕迹,客服回应是路上磨损导致。之后,陶女士将收到的酒与家里的同类酒对比发现,她收到的这批酒的胶帽处有严重的粘胶痕迹,酒行的朋友告知她这可能是“拔帽酒”。

陶女士送检的10瓶飞天茅台均被茅台酒官方鉴定为假酒

2021年9月4日,陶女士将酒瓶黏胶痕迹的视频发给“酒票”客服,当晚她收到客服回电。陶女士说,客服表示,只要她撤销所有平台的投诉并承担退货运费,可以同意退货退款。9月7日,她同意该退货要求,客服又回复称不仅需要承担邮费还需要承担包材费用,她同意这一新要求后,客服却又以“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款。

陶女士介绍,她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南昌市消保委开具委托函,将十瓶酒送到茅台酒打假办鉴定。10月12日,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辨认(鉴定)表显示,送检的十瓶酒均为假酒。10月13日,她将鉴定报告发给“酒票”客服,客服回应称是“河北造假窝点跟快递员协同,对我司发出产品进行换货造假,我们已经在本地公安部门报案,有可能我们都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所以希望您能客观冷静处理。”该客服人员称,“具体事宜已上报公司,需要时间讨论才能得出结论,请您耐心等待。”

陶女士介绍,客服在10月16日仍以“超过时限”为由拒绝退款。10月17日,陶女士收到“酒票”寄来的律师函,要求她立即停止贬低“酒票平台”的侵权行为。

该律师函显示,陶女士于9月2日已实际签收货品,“当时并未提出异议”。同时,该律师函还传达了其委托人“酒票”的声明,其中包括:委托人所售酒品均经严格的认证环节,在多年的经营中从未有过质量投诉,您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在多个公众平台对委托人声誉进行贬低,事实上已经构成了侵权。

陶女士表示,她已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成功立案,本以为只需要等待法院开庭。但事情的进展并不顺利,“酒票”平台联系陶女士的律师,提出该平台在用户登录时,已与用户签订《酒票用户协议》,协议中明确写道:使用酒票官方平台的服务产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考虑到西安目前的疫情等问题,陶女士还在与家人考虑如何进一步维权。

酒票工作人员曾告知陶女士,酒在快递过程中被调包

律师:举证责任主要在商家

对于上述争议,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经鉴定,“酒票”提供的酒是“拔帽酒”,而故意隐瞒这一事实,涉嫌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至于“酒票”提出的“已过150天不予退货”以及无质量问题的说法不成立,因为《用户协议》和《买家须知》并无超过150天不予退货的相关约定,而酒的质量问题应以鉴定结论为准。

赵良善强调,消费者有无调包行为、涉案酒品是否为“拔帽酒”及瓶中酒水真假问题,举证责任在于“酒票”,“酒票”应举证证明涉案酒出厂的状态以及交付给物流时胶帽等完整的状态,而不是让消费者负担严格的举证责任,消费者只需举出初步证据(如鉴定报告)即可。如果“酒票”高度怀疑消费者调包,完全可向警方报案来维权;相反,如经警方调查,无调包的情形,那么“酒票”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赵良善指出,尽管“酒票”声称其仅是电子商务平台,并非商业销售主体,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酒票”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或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酒票”需承担责任。

“酒票”小程序显示,其除了售卖、存储酒水外,还可提供名酒线上鉴定服务,鉴定流程为:选择要鉴定的酒水——登记并拍照上传(选择年份及拍照外观)——鉴定完成(鉴别并估价)。

“酒票”小程序页面截图

3月15日,澎湃新闻以消费者名义致电“酒票”客服,询问该平台鉴定事项,客服人员称,网上鉴定只是初步的外观鉴定。对于平台上售卖的酒水,都是经他们的专业鉴定人员鉴定后才入库的,但鉴定人员并非茅台酒厂人员。记者询问鉴定人员有何种鉴定资质,还是凭经验判断,有无茅台酒官方授权?但未得到正面答复,该客服只是表示,他们的鉴定人员是专业的,而“茅台酒的人(鉴定人员)都在茅台酒厂呢。”

原标题:315调查|“酒票”茅台真假之争:茅台公司鉴定为假,商家称被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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