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今年以来,根据重庆市环保主管部门的安排,我市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已分步实施了国五排放标准。根据环保部、工信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4号)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
市公安交管局提醒广大车主,已购买或打算购买国四排放标准轻型柴油车的,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逾期将不再办理。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对不符合国五标准要求的轻型柴油车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国五排放标准,是指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车主可通过查阅车辆合格证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来确定所购车辆是否满足国五排放标准,也可登录环保部机动车环保车型网址查询(www.vecc-mep.org.cn/ovehicle/queryOvehicle.jsp)。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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